欢迎浏览郑州林德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警用电动巡逻车网格深化管理,杜绝公车私用

发布日期:2014-11-21 15:01:42      作者:admin      访问量:650

1.驾驶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做好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不得开特权车、霸王车,在非紧急公务情况下,不得乱开警灯警报器或者超速行驶,要接受和服从交通民警和督察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2.必须穿好制服,戴好警帽,佩戴上岗证,方可上路。

3.严禁将警用电动车交给单位无驾驶证人员或借给警务站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严禁公车私用(搭乘妇女、小孩和不穿制服的队员),严禁警用电动车用于非警务活动。

4.警用电动车每天巡防的路段车速在10-20公里/时左右,除特殊情况外,严格执行盘查过程,要做到认真负责。

5.驾驶员在驾驶警用电动车时要注意自身形象,禁止在车上抽烟,嬉戏,吃东西等。

6、巡防队里车辆维修,必须由队部**查看后方可去指定维修点维修,私自去维修的费用自己承担。

7、下班后一律停放在队部,不得私自使用。



在线咨询

联系林德

联系地址:郑州市**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电话:18538135279(微信同号)      固话:0371-67897500

邮箱:13939077110@163.com

  • 扫一扫加微信